节日期间重要通知 |
作者:李晶晶 发表时间:2015年09月09日 15:48 |
关于教师节、中秋、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专项检查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中央“八项规定”精神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,巩固已有工作成果,根据省、市纪委《关于中秋、国庆期间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纠正“四风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》、相关部署和市卫计委会议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就严明组织纪律,廉洁过好教师节、中秋节、国庆节“三节”提出如下要求: 一、深入学习、坚决贯彻执行省、市纪委和市卫计委关于节日期间改进工作作风、加强廉洁自律有关要求。 二、不用公款收送商业预付卡、土特产、月饼等节礼。 三、不在单位食堂、宾馆、培训中心、农(山)庄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、聚会宴请,不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。 四、不公款旅游和借公出之机外出游玩;不公车私用,杜绝公车运行费用偏高问题。 五、不滥发津贴、补贴、奖金、实物以及私设“小金库”,杜绝虚假发票套现问题。 六、不利用职务影响,大操大办婚庆丧葬等事宜借机敛财。 七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不利用工作之便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受“教师节”礼金或礼品。 如有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我行我素、顶风违纪人员,将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中共吉林省四平卫生学校纪检委 2015年9月9日 |